“十三五”的煤炭清洁利用
低碳发展、近零碳排放是人类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我国受限于能源资源条件,离不开煤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我国发展不得不优先考虑的问题。
煤炭是高碳能源矿产资源,秉性不可改变,煤炭燃烧的产物就是二氧化碳。同时,地球生物圈本身需要一定量的二氧化碳。适度的煤炭消费或碳排放,并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只有当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生态环境的容量,才会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煤炭更“清洁”是个相对概念。“清洁”要有“度”的概念,并不是一说“清洁”就意味着“零”。能做到“零排放”当然最好,但是那是有条件的、经济代价也是巨大的。
当然,在人类还没有为二氧化碳找到很好出路之前,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对减少碳排放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一般意义上的煤炭“清洁”并不完全指二氧化碳排放,更主要是指煤炭中的灰分、硫分和其他有毒有害元素的去除。这些有害元素一旦遇到高温会氧化,进入烟气中,再净化的成本更高。
我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各行各业的清洁生产都有具体要求,煤炭行业也有。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属于自愿性的清洁生产行业,法律仅限于提倡和鼓励。不少煤炭生产企业为了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加压,实施清洁生产。近些年各煤炭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变过去单纯的环保末端治理为资源综合利用的治理和发展方式,直接推动了煤矿的清洁生产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煤炭行业清洁生产也好、循环经济发展也好,离不开国家专项优惠政策的扶持。因为大部分资源综合利用性循环经济产业的原料都是煤矿“三废”,有效品位低、品质不均、数量巨大,在当前全行业亏损的形势下,没有扶持政策,难以良性发展。
目前,我国已大量推广应用的燃煤超低排放发电和现代煤化工技术,以及先进的烟道气净化技术,可解决大部分大气污染物的“超低排放”问题。无论是烟粉尘,还是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只要政策措施得力,我国大多数煤炭消费一般意义上的“清洁利用”问题近中期内基本可以得到解决。
“十三五”和未来更长一个时期,除非燃煤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找到切实可行的出路,否则煤炭被低碳、无碳能源大量替代是迟早的事。对此,煤炭行业管理者不能盲目乐观,如果不未雨绸缪,必然会越来越被动。煤炭清洁利用分生产侧和消费侧两个层面,需要各司其职,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针对我国的国情,“十三五”期间国家应切实加大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研发力度,组织国家科研力量,促进二氧化碳资源化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为完成我国碳排放的国际承诺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