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情况分析
一、发展情况概述
1、焚烧设施建设提速,投运和启动规模超40万吨/天
2、市场容量持续增长,并购和上市热潮中价格战硝烟渐起
3、垃圾焚烧新标实施,监督与管理更为严格
4、炉排炉仍占市场主流,新建设施大型化、高标准、园区化趋势明显
5、焚烧理念不断创新,技术与行业整体提升
6、设施建设情况
(1)已建成设施。截至2015年4月全国还有22万吨/日规模的焚烧设施已启动建设进程(不完全统计),其中包括在建项目121座,处理规模11.9万吨/日,签约项目106座,处理规模为10.1万吨/日。目前来看,“十二五”规划的垃圾焚烧厂大部分都进入了启动阶段,但在十二五期间建成30.72万吨/日的焚烧规模仍有难度,预期焚烧厂的高速建设将延续至“十三五”。
(2)新投运设施。2014年,全国设市城市共有15座垃圾焚烧设施投运,总规模17450吨/日。新投运设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共11座,新增规模12650吨/日,占投运设施规模的72.5%;中部地区3座,规模合计4000吨/日;西部地区1座,规模800吨/日。
二、政策、市场问题
2014年,国家部委多项利好政策迭出,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一系列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推广PPP模式、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第三方治理的政策不断出台,对垃圾焚烧产业拓展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畅通投融资渠道具有重要保障意义。
(1)上市融资热潮迭起
(2)资本并购交易活跃
(3)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三、焚烧项目的低价竞争值得警惕
垃圾焚烧作为环境产业中的细分领域,由于盈利模式较为清晰,市场化程度也较高,市一级以上的垃圾焚烧BOT项目已基本被瓜分完毕,由于竞争加剧,最近多地频频出现超低处理费现象,菏泽、长春、松原、连云港、攀枝花、禹州等项目纷纷出现了10~40元不等的超低垃圾处理费,绿色动力最近发布的一则中标公告,更是将低价竞争暴露无遗。这家作为焚烧行业主力军之一的企业以26.8元/吨的垃圾处理费拿下了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期30年的特许经营权。低价的垃圾处理费带来了低质运行的隐忧,也带来了能否高标准运行和盈利的关注。
垃圾贴费一直是垃圾发电项目成本补偿和合理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直接决定了项目的盈利水平,但各项目垃圾处理补贴的标准不一,相差很大。除了市场竞争以外,企业缺乏自律、政府低价导向、项目稀缺和评标体系不科学也是引发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低价竞争的原因,而这样的低价竞争无疑会加剧社会公众的疑虑,激化双方的矛盾升级。破解低价竞争,需要政府和企业转变思路,换一个角度看待焚烧。企业关注的是“价格”,而公众更关注“价值”,政府则需要从中取得二者的平衡,思路要从原来的“有一个处理设施”,到“更优的处理设施”,帮助企业、也是帮助政府自己,以更为自信和开放的怀抱迎接公众,化解民众对焚烧的信任危机。
四、环保服务业逐步发展、排放监管和执法力度逐步加强
在加强执法力度、运用经济手段调控方面,2014年4月《环境保护法》修订通过,这部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在政府责任明确、违法排污惩罚力度、信息公开等方面有重大突破。2014年12月,环保部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令第28号),明确了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范围、计罚周期和计罚金额,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办法的出台,提高了环境违反行为的成本,解决了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2014年9月,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调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废气、污水主要污染物征收标准将提高一倍。备受关注的环境税方案已经进入人大层面,正走法律程序,明年极有可能完成立法。
五、标准
(1)2014年7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2) 2015年2月,《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 212-20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3)2014年6月,《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工程技术导则》(RISN-TG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4)2015年7月,《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厂评价技术导则》(RISN-TG018-20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5)2014年3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6)2014年1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六、趋势展望
1、新建设施的高标准建设和早期建设焚烧厂的改造将为烟气脱硝、除尘、在线监测等设备商提供更多机会
2、污泥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优势突出,具有发展潜力
3、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促进政策出台,行业内仍存在一定争议
4、焚烧设施的大型化、园区化和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将引导企业由重项目建设到建管并重转变
5、抵制事件仍时有发生、邻避坚冰化解仍需多方共同努力
今后还需要继续探索焚烧厂与公众的交流机制,使得公众可以主动了解、参观互动、理性面对焚烧厂正视和推动垃圾焚烧行业技术和运行整体水平的不断进步。面对越来越理性的广大公众,对焚烧设施的妖魔化将逐渐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