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护驾可再生能源 生物质发电产业前景大好
2015年12月30日,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在销售电价中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主要用来成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生物质发电、风电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进行补贴。由于近年来新能源推广加速,补贴资金缺口加大,此次发改委提高标准,意在进一步扶持行业发展。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据此政策,从2006年开始,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开征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从每千瓦时1厘钱逐步提高到最新的每千瓦时1.9分钱。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快速增长,补贴资金缺口加大,此次征收标准的提高,将有效缓解财政资金补贴压力,对行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计划实现3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而“十二五”规划中的2015年政策目标为1300万千瓦,未来五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复合增速约18.2%。另外,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为生物质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支持。
从上网政策情况来看,2015年12月28日国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对于生物质发电、风电和光伏的弃网将起到明显改善作用。
按照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我国将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政策目标显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将达20%,倒逼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由于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成本高于水电和火电,为提升推广规模,此次发改委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为清洁能源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不论是全额电量上网,还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均将得到显著改善。另外,相比光伏和风电价格的下调,生物质发电在解决雾霾方面作用较大,因此电价不受影响,性价比将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