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淘汰燃煤小锅炉新进展
2017-08-12
为严控工业污染,确保今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近日,巴中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据悉,《通知》要求,今年巴中市将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18台,其中巴州区6台,恩阳区4台,平昌县4台,南江县4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区)政府对燃煤锅炉淘汰负总责,切实加强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淘汰燃煤锅炉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据了解,《通知》提出,严格执行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制度。在城区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各地建成区确实无法淘汰的锅炉,依法依规督促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