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电规模再次缩减
环保的紧箍咒从未放松,四川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提出,严格控制煤电规模,扩大天然气应用范围。大幅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力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利用。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6%,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据悉,《方案》提出实施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成全省10蒸吨/时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继续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改造。落实燃煤锅炉提标升级工作要求,对涉及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环境保护部门不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质监部门不接受锅炉安装告知、不安排监督检验、不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整治淘汰的锅炉,注销使用登记证。据了解,《方案》要求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对成都、内江、广安等市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轮机机组排放限值。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电),到2017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改造。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