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针对锅炉治理的相关能源调整方案
1、加快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分类整治
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8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制要求。至2019年底前,按照《无锡市燃煤工业窑炉三年整治计划(2017—2019)》的要求,全市燃煤工业窑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任务。
2、加强煤炭管理
严格煤质管控,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大于等于16%、硫分大于等于1%的散煤,在入厂煤热值不低于省定4500大卡以上的基础上,符合技术条件的电厂用煤限定热值不低于5000大卡,加大煤质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不符合煤质管控的违法行为。2018年,调整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19年前,除已建成的钢铁、集中供热、电厂锅炉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基本实现无煤化。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根据《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将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全市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制定实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政策。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创新“互联网+新能源”发展模式,融合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等,推进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科学安排发电计划,禁止逆向替代。
4、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川气东送”“中石油过江管线”等工程建成的有利契机,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运作,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对外合作。至2020年,全市天然气年消费量在2015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长,争取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