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8年高污染型锅炉治理规划及目前完成情况
第一季度:1. 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并以《高污染燃料目录》最严类别(第Ⅲ类)作为该市高污染燃料类型。2.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通告的通知》,明确具体实施安排并组织各区、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
第二季度:1.组织开展上半年锅炉执法专项行动,对排放超标的锅炉实施严格查处。2.组织广州造纸厂2台自备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下半年锅炉执法专项行动,对排放超标的锅炉实施严格查处。
第四季度:完成广州造纸厂2台自备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计划推进情况:
1.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并以《高污染燃料目录》最严类别(第Ⅲ类)作为该市高污染燃料类型。
2.组织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召开会议,通过加强政策宣贯,要求企业提速完成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组织广州造纸厂3台自备锅炉及恒运东区3台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3.会同质监局联合起草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全面开展生物质锅炉清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