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燃煤锅炉治理防范秋冬大气污染
2018-09-18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针对燃煤污染源,石家庄将通过专项行动和强化措施,最大程度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强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坚持县域推进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逐户建档立卡,确保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具备试运行条件。
在清洁取暖已覆盖区域(含今年任务覆盖地区),实现煤炭“清零”;清洁取暖尚未覆盖的区域,全部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违规行为,防止已完成地区散煤复燃。
9月底前,全部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以及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按照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最新排查标准,10月底前,对小燃煤炉具实施“清零”。
对主城区周边燃煤电厂排放实施严格管控措施,压减用煤量,切实减少排放量;采暖季,实施“以热定煤”,严控燃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