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2018-2020燃煤小锅炉治理推进规划
2018-10-22
为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2018-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制定了《齐齐哈尔市2018-2020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推进方案》,内容如下:
全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本着“三个延伸”原则推进,即由“建成区向非建成区延伸、城关镇向城乡结合部延伸、集中式向散乱污延伸”。
第一阶段目标:2018年9月底前,除必要保留的锅炉外,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其余各县(市)区城关镇范围内的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完成改造或淘汰。
第二阶段目标: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淘汰50%以上城关镇范围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第三阶段目标:2020年底前,除必要保留外,各县(市)区淘汰其余城关镇范围外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以及燃煤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燃煤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