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锅炉综合整治
2019-01-04
2018年10月底前,实现烘干设备、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清零;淘汰10蒸吨/ 小时以上燃煤锅炉39台;对32台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逾期完不成整治任务的,实施停产整治。
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的, 建立台账并保留一年以上,其中10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专用锅炉应当安装烟气在线监測,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生物质锅炉开展停产整治,并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严禁生物质锅炉掺烧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2018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改造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