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落实国家、省相关安排部署,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进一步完善城乡配气管网建设,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7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要求。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继续落实好优先发电和购电制度,保证市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按计划淘汰其他燃煤热电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清洁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达到38%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
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按计划淘汰其他燃煤热电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清洁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达到38%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根据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减量或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或改用天然气锅炉。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