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锅炉相关)
1、严格控制高污染燃料项目建设。严格控制耗煤项目的准入。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热电联产项目,除向区域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发电项目。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和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项目,严格控制冶金、建材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准入。
2、加强重点燃煤项目的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的淘汰改造。2019年,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改造工作。对所有掺煤垃圾电厂的焚烧炉设备进行改造,严格控制掺烧煤炭的比例。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LNG接受站等天然气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2020年,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天然气供应量超过27亿立方,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0%以上。
4、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0万千瓦。
5、提高工业企业能效水平。积极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先进技术集成 应用示范项目,大型机组发电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到2020年,完成焦化、保留的工业锅炉和窑炉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继续实施锅炉窑炉的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能效标准。
6、发展集中供热。优化集中供热项目布局,推动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集中供热。重点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发展热电联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热电冷三联供。进一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高效、快捷的热力管网。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