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19蓝天保卫战方案(锅炉相关)
1、认真落实《平凉市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8‒2021年)》,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继续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土灶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2019年全市完成改造任务2.5万户。
2、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率达到60%,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内分散燃煤锅炉应淘汰并网,天然气管网内分散燃煤锅炉应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煤改气;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均未覆盖区域分散燃煤锅炉,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可实施烟气达标治理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工业园区(集中区)要按“一区一热源”要求,有序淘汰拆并分散式供暖锅炉;偏远乡镇地区,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无法淘汰或用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烟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