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北辰蓝天保卫战方案(锅炉相关)
2019-06-30
1.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和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相关指标要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实行耗煤项目减量替代,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2. 持续开展供热、农业、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巩固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深入开展煤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质监管,落实优质煤供应和保障,监督煤炭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劣质煤,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资质管理、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采暖季供热企业燃用煤炭煤质检查。严格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求,确保全区不再设立经营性储煤场地,加强监管。
3. 稳妥有序推进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完成环外农村地区2.3万户居民“煤改电”任务,2019年10月底前,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取暖散煤“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