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蚌埠蓝天保卫战方案(锅炉相关)
1、深化各类锅炉综合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锅炉拉网式排查,建立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清单,登记造册,动态管理,分类整治,清单以外锅炉按有关规定淘汰。
2019年底前,3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稳步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改造工作任务(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2019年10月底前,市区中环线以内生物质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其他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应满足生物质专用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治理要求,严查生物质锅炉掺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行为。
2、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动态更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及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氦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改造。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单一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生物降尘等除尘设施,水洗法、简易碱法、简易氨法、生物脱等脱硫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