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蓝天保卫战方案(锅炉相关)
1、深入贯彻执行《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金华市“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35%,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30%。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配气管网建设,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亿立方米。
按照统筹规划、清洁高效、规模开发、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序发展水电,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力争到2020年,将东阳市打造为省内一流的清洁、高效和服务规范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地。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国家要求。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强化煤炭质量控制,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2020年底前,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2%以上。
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4、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对照《高污染燃料目录(2017版)》要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和重新划定工作。全面排查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确保无死角、无盲区,限期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开展城市建成区无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