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蓝天保卫战(锅炉相关)
1、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各区(县)严格控制年度煤炭总量。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城市建成区居民散用煤全部清零。到2020年,按照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部署,配合完成标准煤总量控制及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2、扩大全市天然气供应规模。推进工业企业煤改气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加快推进粤东LNG配套管网建设。成立市、区(县)一级管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按照汕头段工程计划,积极推动征地拆迁工作,保证建设工作按期开展。按供热需求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
3、根据在建、已建、拟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情况,制订并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锅炉计划。2019年底前,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能稳定达标的分散供热锅炉。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汕特燃机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和濠江区汕头市电厂南区供热项目。
4、坚决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及时退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推进运行时间长的煤电机组提前退役。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