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3-09-25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推动落后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更新。各地加强生态环境与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信息共享,开展全面排查,完善锅炉和炉窑清单,覆盖全燃料种类、各行业领域、不同炉型。采用拆除取缔、清洁能源替代、烟道或烟囱物理切断等方式,依法依规淘汰 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严控新增燃煤锅炉,除集中供暖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确有必要建设的,依法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纳入锅炉清单统一监管。推动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新型煤气化工艺改造;取缔燃煤热风炉;加快推动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集中供热等进行替代。2023年12月底前,淘汰燃煤锅炉55台、煤气发生炉169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