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区燃煤锅炉拆除及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实施办法
2017-11-16
北京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是指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热力、电等清洁能源;拆除是指不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只进行拆除燃煤锅炉。
北京密云区锅炉环保改造补贴对象: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含拆除)的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个体、私营企业。
燃煤锅炉拆改补贴方案如下:
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实施改造(含拆除)的,按照原燃煤锅炉每蒸吨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燃煤锅炉蒸吨数以区质监局备案或购买锅炉原始凭证及锅炉铭牌标记为准。
对于燃煤锅炉无铭牌、无备案、无法确定吨位的拆除单位,按照每台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具有多台小型燃煤锅炉的,每家单位享受区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
对于燃煤锅炉无铭牌、无备案、无法确定吨位的改造单位,按照每家单位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于纳入整村煤改清洁能源的不享受本办法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