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专项资金和优惠补贴
2017-11-19
青岛的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锅炉替代的工作一直在稳步向前,为了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替代任务,在青岛发布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指出,改用洁净煤技术或成型生物质等清洁燃料(即秸秆锅炉、棕榈壳锅炉、木材锅炉、花生壳锅炉、糖醛渣锅炉等生物质燃料锅炉)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按照原燃煤锅炉额定热功率每蒸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且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额的60%。其中符合市节能奖补规定的,可同时享受市节能补助政策。
可以看出,青岛市政府将生物质燃料列为和天然气、沼气、液化气、甲醇、醇基燃料一等同的清洁能源,因为,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锅炉是山东实现清洁能源替代进程的主要方向之一。目前,优选的生物质锅炉设备包括快组装生物质燃料锅炉、秸秆发电锅炉、角管式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等等,可应用于涵盖生物质发电、生物质集中供热、生产供汽、热电联供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