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扩大燃煤禁燃区后再启燃煤小锅炉治理行动
继今年4月中山市将禁燃区范围扩展至全市后,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中山市落实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全市5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列为重点整治名单,上述锅炉需在2019年6月底前淘汰拆除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方案》要求,民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在2018年底前拆除或进行燃煤锅炉改燃清洁能源。已建成的工业高污染燃料设备于2019年6月底前拆除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根据统计,目前在东凤、东升等9镇区内,共有55台工业高污染燃煤锅炉待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在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同时,《方案》还要求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使用。中山市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必须为专用锅炉,不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生物质锅炉必须淘汰或注销。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排气应达到或优于现行天然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全市所有生物质锅炉须安装进料口视频监控,使用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上,或厂内总规模到达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含备用锅炉)的企业,将列为本市重点废气排污单位。上述单位需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辖管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有634台生物质锅炉需完成锅炉使用证变更或依法改造。
同时,中山将实施日用玻璃、铸造等重点行业,烘干炉、金属熔炉、工业窑炉、煤制气炉等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深化燃烧废气污染减排治理。17家企业被列入重点整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