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按照《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安排,到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2%,控制在39.6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8%。今年,国家对江西这两项指标进行考核。
为此,江西明确了“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以“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控煤。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到2020年底前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加快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增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2)减排。深入推进五大行业VOCs污染调查和治理,加快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冶炼、焦化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环境敏感期分阶段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
秸秆露天焚烧是产生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秸秆露天禁烧的决定。在此基础上,省环保厅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了秸秆禁烧奖罚机制,筹集9200万元专项奖罚资金,对全省100个县(市、区) 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县—乡镇—村—组的网格化防控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管控。
针对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该省环保厅将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响应标准;完善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实行研判会商,深化联防联控,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各项管控措施,着重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优化有色、化工行业生产调控,加大限产比例。适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督察,对应对不力的实施严肃问责。
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因地制宜防治大气污染。把萍乡、新余、宜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作用,加强协同防治、统一措施行动,努力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与区域协同发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