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划定秸秆禁烧区
近日,吉林省政府召开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首次要求各地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禁烧区域力争实现“零火点”。
露天焚烧秸秆不仅造成秋冬季空气质量下降,还易引发火灾,加重土壤板结。近年来,由于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等原因,大量秸秆无法有效处理,导致吉林省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
吉林省今年还建立秸秆禁烧量化问责机制,对秸秆禁烧时段内发现的第一个火点,由该省财政厅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50万元,对以后出现的火点每个扣除30万元,扣拨资金将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划拨给工作先进地区,专项用于秸秆禁烧相关工作。
同时,为达到《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今年吉林省将在过去秸秆禁烧区管控工作基础上,增加市(州)一级责任主体,建立从市(州)到农户的五级包保体系。
吉林省政府还要求,9月底前全省煤锅炉全部完成达标排放改造,并通过现场排查“散乱污”企业,确保所有涉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2019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其他地区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