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推进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引导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深度治理。推进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达州30万、广安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泸州川南电厂60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密闭储存、运输和收集处理。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全面锁定污染源,并实行动态更新。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原则,加快治理,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施整体整治。
(三)全面开展燃煤整治。加快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成300台以上燃煤锅炉淘汰。加强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监管。鼓励各地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四)推进重点领域VOCs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石油、化工、汽车、机械、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动实现达标排放。强化汽车修理企业喷涂和城市建成区露天喷涂作业管控。加大干洗行业监管力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溶剂。2018年成都市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五)加强“车油路”综合整治。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2018年全省完成5.3万辆货运车辆尾气排放监督抽测,依法查处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大力推动成都平原地区8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的摸底调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厉打击劣质油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强化油品抽样检查。
(六)加强扬尘管理。完善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依法依规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七)严控城市“五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冥币等露天焚烧,严控城区分散熏制腊肉污染,及时制定并公布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方案。强化网格化监管,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密监测,大力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查巡查。
(八)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继续优化错峰生产方案,确定错峰生产企业名单,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水泥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计划。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可以减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加大砖瓦、陶瓷、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
(九)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要加快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应急管控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密监测,加强预警会商,在重污染天气形成前,提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强联防联控,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移动源的监管,减轻对重污染天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