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2019年大气污染攻坚(锅炉相关)
1、加快清洁能源替代。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气化广西”工程,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原则,以县县通天然气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气化广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各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过程,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北海市天然气利用水平。
2、推进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3部委《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推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淘汰落后锅炉。对县区建成区的燃煤锅炉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类提出整治要求;对市禁燃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一律淘汰拆除。2019年5月底前,各县区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全面开展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60%。对10蒸吨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县区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3、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各县区建成区及各工业园区内的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2019年5月中旬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加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环境执法监管,特别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生物质锅炉的监管。生物质锅炉鼓励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