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保卫蓝天计划(锅炉相关)
1、抓好天然气产储销体系建设
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35亿立方米左右,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2%以上。“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2、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加快推进《常州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6年减少128万吨。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用煤。
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到2020年关停淘汰8.2万千瓦以上。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2019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有条件的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应进行进一步整合。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行节能标准体系,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乡镇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