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空气质量达标专项行动(锅炉相关)
摘自《关于印发绍兴滨海新城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作目标
2019年,滨海新城PM2.5全年平均浓度力争达35μg/m3及以下,确保进位。
一、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行动
1.继续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重点用气单位天然气管网建设。
2.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全面淘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
3.加强能源“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落实新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责任,完成煤炭消费总量下降目标。
4.开展建成区散煤整治行动,加强对商户和居民生产生活使用散煤行为全面排查及劝导,取缔蜂窝煤生产及销售点,加大合法燃煤质量监管力度,从严处罚燃用不合格煤炭行为。
二、锅炉炉窑整治专项行动
1.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推进9家企业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
2.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整治,完成市里下达的淘汰治理任务。严格执行相关排放规定,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
3.开展砖瓦窑深度整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加强现场执法检查、监测,重点检查“三同时”落实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现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