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方案(锅炉相关)
2019-07-03
1、2019年10月1日前,太原市、阳泉市、临汾市、晋中市等4市,吕梁汾阳市、孝义市、文水县、交城县,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闻喜县、新绛县、稷山县率先完成辖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长治市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量的50%以上,晋城市完成市域范围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积极推进市域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全年淘汰燃煤锅炉1410台、3572蒸吨。
2、关停淘汰不达标的燃煤小机组。在具备热电联产供热条件的情况下,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供热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不达标小热电机组。2019年全省淘汰30万千瓦以下不达标燃煤机组5台。
3、充分利用超低排放改造的热电联产机组和大型集中供热锅炉,以热带联产和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为辅,优先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联片改造方式,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