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黄石蓝天保卫战(锅炉相关)
1、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工作,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物超标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动实施火电、钢铁、有色、水泥行业、化工、铁矿采选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督促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企业实施改造工程,2019年10月起,市大气办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的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在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坚持“以气定改”的原则稳步推进“煤改气”。
3、做好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深化燃煤锅炉专项整治,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坚决打击已淘汰锅炉死灰复燃行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积极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4、持续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气化乡镇”工程。加快推进风能开发,大力发展太阳能。
5、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的区县要严格执行禁燃区的有关规定,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按照期限实现淘汰、改用清洁能源或实现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