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蚌埠市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锅炉相关)
(一)严格燃煤电厂(含热电)排放控制。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在稳定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2018年底前,中粮涂山热电、安徽新源热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严控燃煤质量。全市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灰分不高于15%、硫份不高于0.7%的低硫优质煤。累计完成70%以上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加快燃煤锅炉、玻璃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市区、三县建成区范围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玻璃等行业窑炉,2018年10月底前按序时进度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巩固乡镇、园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全市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热水炉基本完成淘汰。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29起至2019年2月28日,其中重点时段是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11月7日至11月9日、11月19日至21日、12月12日至13日四个重点时段。
二、检查内容
(一)保障阶段措施检查内容
1、检查燃煤电厂(含热电)排放控制
燃煤发电机组应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其中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超低排放),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厂区内部加强现场管理,严防煤炭、炉渣和粉煤灰装卸、暂存扬尘污染,同时厂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检查燃煤质量
全市各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灰分不高于15%,硫分不高于0.7%的低硫优质煤。
3、检查燃煤锅炉落实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标准
全市所有锅炉及生物质锅炉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