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天津市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组织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采暖期前,列入2018年度任务的222台6621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预计减排氮氧化物961吨,将对天津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天津市级相关部门全力指导和服务各区有序开展低氮改造工作。在施工保障上,天津市环保局会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有关工作要求,保障锅炉安全运行。在技术选定上,坚持实事求是,标准引导,专家论证,对不同企业类型逐一研究可接受的改造方式,逐一确定改造目标浓度,确保改造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在资金引导上,天津市环保局会同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实施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以浓度定额度,引导有条件的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30毫克/立方米以下,确保低氮改造项目的环境效益。
该市各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治理责任,在对辖区内各类型燃气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改造清单,一炉一策,逐台锅炉确定改造方案。在市级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各区积极协调区级财政资金,制定区级配套补贴方案,拿出专款,全力助推低氮改造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定期督促落实改造工作进度,对确实存在困难的供热单位,与市级相关部门一起,重点协调,现场推动,服务企业,解决问题,保证了任务的按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