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蓝天保卫战方案(锅炉相关)
1、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水电、天然气(页岩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6.19%。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荣县、富顺县县域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
2、促进煤炭清洁利用。落实《四川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关于煤炭消费的要求,加大煤炭洗选力度,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实现全市原煤“应洗选尽洗选”。严格执行工业煤炭质量和利用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规定的商品煤。禁止劣质散煤流通与使用,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加强秋冬季煤炭使用调控管理。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建立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动态排查机制,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发现一台、淘汰一台。严格锅炉环境准入,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燃气锅炉一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出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激励政策,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实施对现有燃气锅炉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4、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