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蓝天保卫战方案(锅炉相关)
1、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继续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2019年全省完成改造任务30万户。
2、加大煤质管控力度。2019年9月底前,14个市州所在城市和各县(市、区)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全省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全覆盖。加强煤质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
3、持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城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率达到60%以上。所有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满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锅炉应予以淘汰关闭,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偏远乡镇地区,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无法淘汰或用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推进工业园区实现“一区一热源”,逐步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4、加强煤炭总量控制。制定2019年度全省煤炭消费目标及各市州煤炭消费指标。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煤炭减量替代工作,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电力用煤在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重。